各部门工会:
按照省教育工会《关于在直属单位开展困难教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的通知》(黑教工字〔2017〕26号)(简称“26号文”,文见附件)要求,现就我校困难教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统计上报工作事宜安排如下:
1.各部门工会务必认真仔细领会教育工会“26号文”精神,尤其是关于第二部分“困难职工的界定条件”和第四部分“几点要求”的有关内容。
2.根据省教育工会明确指示,此次金秋助学工作突出强调“精准识别”,困难教职工为我校正式职工。因此,各部门工会务必担负起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文件中有关“困难职工界定条件”开展详细摸查,严格筛选、严格把关,学院将对上报名单进行认真核查。
3.各部门工会务必自行认真做好公示工作,公示期5天。根据学校向上报送时间安排,学院工会公示时间统一安排在10月25-29日。
公示同时,各部门工会10月25日一并将人员名单(模板参照附件6)报校工会进行初步审核。
4.各部门工会认真填写“26号文”附件1-6(附件1由困难教职工本人填写,附件2-3由部门工会和困难教职工共同填写,附件4由部门工会填写并加盖党委公章,附件5由部门工会填写并加盖党委公章和指定经办人签字,附件6由部门工会填写并加盖党委公章),并指导困难职工准备好文件要求的各种佐证材料。
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最迟于10月25日上午下班前交到情报资料中心301室。(填报材料电子版请联系张玉竹索取)
联系人:张玉竹
联系电话:82519205
邮箱:20477959@qq.com
附件:关于在直属单位开展困难教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的通知.doc
*特别说明: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0元